6月22日,我校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校党委书记沈火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在校党委常委参加会议。
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和核心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和系统学习。会议指出,该法律是新时代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法治保障,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深远而现实的意义。
会议强调,全校上下要切实将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学校实际,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该法独特的法律定位与法治功能,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宣传阐释。二是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要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列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内容,要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要求融入学生管理、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主题教育等环节,引导各族师生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坚定“五个认同”。三要发挥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构建协同联动的民族工作格局。各二级党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形成校院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合力;相关学科和智库要充分发挥作用,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建言献策,形成全校共同做好民族工作的良好局面。
一审一校|张振国
二审二校|许 丽
三审三校|谢 琨